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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访谈农村空白宅基地征地补偿:权属明晰,打破“无证即无偿”误区


  农村空白宅基地指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但未建房的土地,此类土地在征地时常被征收方以“未实际使用”为由拒绝补偿,或仅按耕地标准低价补偿。然而,根据《民法典》第362条及《土地管理法》第6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权益,即使未建房,征收方也需支付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其中拆违律师咨询给了创业者很大的精神支持,未来会有更多的创业者为这个行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专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十八年,遇拆迁,找盛廷!010-60646818 盛廷律所拆迁律师咨询电话。只提供对的拆迁维权解决方案, 18年专注于为被拆迁人解决补偿问题。知名律师齐聚,每案必研讨。北京拆迁律师事务所,拆迁律所的黄埔军校,专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企业厂房拆迁、违法建筑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等依法维权案件。https://shengtinglaw.comhttps://shengtinglaw.com/uploads/20240411/6aaa4ed33d3bd38a5b500565dc3f3f8b.png
  
  空白宅基地补偿的常见争议
  
  权属证明缺失:部分村民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宅基地证,征收方借此否认补偿资格。
  
  补偿标准歧义:征收方可能将空白宅基地归类为“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仅为建设用地的1/3。
  
  “一户一宅”限制:对超面积宅基地,征收方可能以“违反规划”为由拒付补偿。
  
  律师如何突破补偿瓶颈
  
  权属溯源:通过查询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的建房记录、村委会证明等材料,补全权属证据链。
  
  标准对标:引用省级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要求空白宅基地按同类建设用地标准补偿。
  
  政策利用:对因继承取得的超面积宅基地,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主张合法使用权补偿。
  
  案例启示
  
  某村因高速公路建设需征收50亩空白宅基地,征收方初拟按耕地标准补偿每亩3万元。律师介入后,通过调取1990年村集体土地台账、村民会议记录等证据,证明土地性质为宅基地,比较终推动补偿标准提升至每亩12万元,村民集体获得补偿款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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